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 3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法院关于债权人对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科宏 3”、“宏图
高科”、“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2026 苏 01 破申 18 号)、
《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申请书》、《决定书》,获悉公司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溪石”或“申请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南京中院决定将南京溪石与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破产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概述
1、 背景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及《执
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申请书》:债权人南京溪石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宏图高科进行执行转破产审查,并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尚未清偿南京溪石对公司享有合法
的到期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6,571,372.77 元。
2、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MCCC70W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15号24幢A04-2栋2楼201-50
室
法定代表人:刘铭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机器人研发、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数码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艺术品、五金交电、建材、装饰材料、家具、劳保用品、厨房用品、床上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化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玻璃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董事会拟采取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实施并向人
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关于拟开展与投资方签订及推进投资合作相关事项等议案,并将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后续法院裁定公司和解,公司将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如破产和解申请未能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具体安排以法院裁定及要求为准。和解程序内,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法院及管理人监督下继续经营,协同投资人等依法制作包含债权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在内的《和解协议草案》,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风险提示
1、法院受理相关破产程序,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
(一)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
(二)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因此,若公司触发上述两种情形的,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2、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风险。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