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庞大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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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0
R庞大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庞大汽贸”)的主办券商,于2025年6月17
日收到民族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族兴业)发送的《关
于长春深商无权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
称,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不可撤销,且目前未出现《民法典》
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所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协议约定的可解除协议情形。《表
快权委托协议》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可解除情形,长春深商圳兴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深商”)不享有任何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无权解除
《表决权委托协议》,长春深商发送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函》也未发
生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效果。另外民族兴业敦促业绩补偿方根据《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3民初119号)的判决,在判决
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庞大汽贸支付业绩补偿款34.59亿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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