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400174 证券简称:中天 3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效率,保
证董事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和董事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本
规则为规范董事会行为、保证董事会科学高效运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包括普通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及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执行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决定因前述本条第(八)项所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执行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执行总裁的工作;
(十八)制定绩效评估奖励计划,其中涉及股权的奖励计划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股权的由董事会决定;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确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及置换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及交易的决策、决定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并决策以下交易事项
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资产租赁、赠与、受赠,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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