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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8:40:41 股吧网页版
R和佳1: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400175 证券简称:R 和佳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有关
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程序

公司董事会截至2024年11月29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超过3%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若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水平及运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共同提名孙文勇先生、傅蓉女士、徐宏韬先生、鲍忠平先生、董辉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华先生、徐绍龙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以下议案,并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收到本提案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1 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 《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职务的议案》,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如罢免董事的议案未通过, 则上述议案 1 无需审议,或者表决无效;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 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导致公 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如罢免监事的议案未通过,则上述议案 2 无需审议, 或者表决无效。
(三) 审查意见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超过 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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