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国瑞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于近期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经所有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本次监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叶荣清
2、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监事 3 人
3、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股东投诉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及责令 纠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送达的《关于和佳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诉信》(下称”《投诉函》“),公司监事会对《投诉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形成以下书面意见:
①投诉信指出: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地点为董事刘映
任职单位的办公地址。投诉人作为股东严重怀疑 2024 年 12 月 9 日的股东大会
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作为利益方的刘映如何保证登记工作真实、公开。投诉人要求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和召开地点设在公司经营地,公司主办券商长城国瑞证券可以做现场监督。经监事会核查: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董事刘映任职单位事项属实。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将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设置在刘映先生关联的地点,可能涉嫌无人监督,影响股东登记公平性、公正性、合法性,可能导致程序违法等情形。
②投诉信指出:投诉人在与董事刘映电话沟通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时,
获知公司要求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市后到证券公司取得纸质《持股证明》,并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三点前完成参会登记。监事会核查了解到董事刘映回
复公司董秘办邮件称:股东只需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参会登记,公司及见证律师将以股东身份证号核验公司《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身份,但《股东大会通知》中相关表述不够明确,可能引起歧义。
③根据投诉信的内容,结合相关事项,监事会要求纠正不当行为,并于2024年 12 月 6 日前尽快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更正如下事项:
A.更改会议登记地点及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园区内会议室;
B.更改会议登记时间为会议当日 12 月 11 日 12 点至 14 点;
C.更改会议登记方式为延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D 更改见证律师为历次股东大会聘请的”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E.设置会议登记和会议召开现场监督机制,由主办券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或监事会、股东代表作为会议登记的监督方,聘请公证机构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程序、召开程序及会议过程进行监督。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 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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