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400175 证券简称:R和佳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案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提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或“公司”)董事会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合称“提议股东”)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共三份),书面提议将以下具体内容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日,董事会收到汉成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金路通汽车有限公司依据汉成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与郝镇熙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湖北金路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蔡孟珂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相关规定,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内容与上述股东提案函一致。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提案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超过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提案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第一项:关于董事罢免及提名的相关提案
提案一:提议股东认为,《公司章程》已明确规定“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郝峻卓已连续两次以上无故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提议股东认为郝峻卓不能履行董事职责,且郝峻卓在任职期间也未能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特提请股东大会罢免郝峻卓的非独立董事职务。
提案二: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监事会提议的《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若该议案及/或提案一经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席位至多产生 6 名空缺。
提议股东认为,刘映、程鹏、邹超、林小钰、李美惠 5 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分别具有工商管理、风控管理、投资等综合背景,能够非常好的满足公司治理的多元化需求,并给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带来积极变化。
基于上述理由,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提议股东共同提名刘映、林小钰、程鹏、邹超四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新增提名李祥、黄扬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述被提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及声明和承诺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提案三:提议股东认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明确规定“独立董事连续出现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毛义强、刘刚已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提议股东认为毛义强、刘刚已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特提请股东大会罢免毛义强、刘刚的独立董事职务。
提案四:若上述罢免毛义强、刘刚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获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提议股东共同提名丁俊平、安久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履历表、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需要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二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及/或提案一(即罢免郝峻卓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如《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刘映、程鹏、邹超、李美惠、林小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和提案一均未通过,则提案二无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或表决无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四的前提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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