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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16:11:23 股吧网页版
R新文化1: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3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5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及监督检查......6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执行责任......6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处置控制......7
第七章 附则......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事项是指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公司现
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通过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的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业务。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
度的规定经合法程序通过,重大金额对外投资必须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本办法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投资事项。

第六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下列对
外投资事项: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不含 10%),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不含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 1,000 万元
人民币)。

上述应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决定实施。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数依据;

(二)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产品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
投资的,应遵守下列审批程序:

(一)单次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下的该等投资项目,应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单次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 10%的该等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应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
对外投资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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