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4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400181 证券简称:R 紫晶 1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 /
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紫晶存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 年 4 月 28 日,紫晶存储发布《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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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提示公告》,称公司预计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但因公司尚未聘请 2022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
年度定期报告及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且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形,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停牌。截至目前,紫晶存储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
告,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终止上市。
综上,紫晶存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紫晶存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贾俊峰作为紫晶存储时任董事长,钟国 裕作为时任董事、总经理,郑穆作为时任董事、董秘,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 推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选聘和审计工作的开展,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省证监局决定:
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
元罚款。
对紫晶存储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另案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 7111010189800000162,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广东证监局备 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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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 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处罚内容没有异议,将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罚款,并对未完成披
露的年报积极整改中,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号召开 2023 年临时股东大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通过,聘请北京亚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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