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中山证券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否
行政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近日,主办券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获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6 号)。具体情况为: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2、近日,主办券商与 R 紫晶 1 沟通及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了解到,R 紫晶 1 董事杨海涛因非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43 号)。具体情
况为:杨海涛在 2021 年作为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时任董事期间,对存在重大遗漏的 2021 年年报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
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杨海涛予以监管警示。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主办券商将继续督导 R 紫晶 1 尽快完成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主办券商将持续督导公司董事应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监管处罚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6 号
上证公监函〔2024〕0043 号
中山证券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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