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玺源会专审字(2023)00008 号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
晶存储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紫晶存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紫晶存储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也无法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并参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要求,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 号《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96,12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1.4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2,840,747.74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等发行费用 139,120,077.51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720,670.23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2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0Z000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