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02
股票代码:400184 股票简称:R必康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6月15日,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裁定受理了延安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4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1)陕06破1号、(2021)陕06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新沂必康等4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指定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原陕西华弘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华弘公司”)。
2022年9月19日,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首次表决,但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草案未获通过。
2025年5月16日,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再次表决中,除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外,其他债权组均未表决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
2025年6月30日,管理人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该报告称: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法院批准《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42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5年10月13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的《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42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管理人对公司的《股份变动告知书》。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受让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股份变动告知书》称,陕西省延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作出(2021)陕06破1号之十五、十六民事裁定书, 裁定将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陕西北度”)、李宗松 所持有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延安必康”)股票分别作为管理人 报酬、信托财产,转入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同安2519001必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下称“陕国投”)名下。
新沂必康破产管理人依据上述民事裁定书,通过司法协助执行程序已于 2026年3月13日、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针对 华弘公司、陕国投的部分股票过户登记。股票过户登记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新沂必康持有延安必康限售流通股:【472,030,238】股, 占延安必康总股本比例:【30.81】%;陕西北度持有延安必康限售流通股:【 11,801,927】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比例:【0.77】%;
本次股份划转变动后,新沂必康变动后持股数量:【18,834,921】股,变
动 后 新 沂 必 康 持 股 比 例 : 【 1.23 】 % ; 陕 西 北 度 变 动 后 持 股 数 量 : 【
11,801,927】股,变动后陕西北度持股比例:【0】%;华弘公司持股数量:【 15,873,252】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比例:【1.04】%;陕国投·同安2519001 必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持股数量:【449,123,992】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比 例:【29.31】%。上述股票过户登记为裁定要求的部分股票,尚未完成裁定要 求的全部股票过户登记。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变动系依法执行重整计划而进行的司法处置。本次划转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公司将督促新股东按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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