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89
证券代码:400185 证券简称:中潜 3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山东省临
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送的《执行通知书》((2023)鲁 0724 执2593 号)。
通知内容为:公司与张振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3)鲁 0724民初 4047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
院于 2023 年 10 月 08 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
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公司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执行费 167400 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3-089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张振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自身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本次案件源于公司与张振东个人借款之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 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公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8%计算)。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前一次性付清借款本息
55471666.67 元;
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被告将按照法院确任的《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方式计算利息支付款项,被告另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 50 万元及保全担
保费 10 万元,共计 60 万元,对于以上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律师费 50
万元、保险担保费 10 万元,原告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23-089
四、双方当事人别无其他争执。
(二)执行情况
法院作出的(2023)鲁 0724 民初 4047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
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08 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公司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执行费 167400 元。
(三)其他进展
公司正在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相关还款事宜,争取达成一致意见,消除各方影响。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诉讼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暂无影响;诉讼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对公司持有的中潜大厦(本次借款涉及的质押物)物业招商租赁业务产生了部分消极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诉讼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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