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400185 证券简称:R 中潜 1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经 2025 年 1 月 8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需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如下:
(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内容同步修订)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经中 全条删除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5 万股,
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该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股
东会任命。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
管。 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但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
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
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
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法律、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构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其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得转让。前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的 25%;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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