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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7:04:01 股吧网页版
美置5: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400186 证券简称:美置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刘道明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概述

(一)基本情况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公 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公馆”)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湖村城中村改造 项目(以下简称“新湖村项目”)的改造主体之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具
备偿债能力,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2023)鄂 0102
破申 27 号”决定书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名流公馆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下属子公司被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近日,名流公馆拟与重整投资主体武汉市精优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专班领导小组代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道办事处、武汉名流公馆 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共同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债务人):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整投资主体):武汉市精优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政府专班领导小组代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道办事处
丁方(临时管理人):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重整投资模式

甲方新湖村项目未开发完成地块为 K1、K3 地块,经测算,两地块开发销
售收益不能覆盖后续 K1 地块、H 地块及对应控制地块 28 户及 K3 地块上约
150 户小产权房及对应控制地块的拆迁货币补偿、过渡费和还建房 8.3 万 m2、
产业用房 3.3 万 m2及地下 3.2 万 m2、K1、K3 地块商品房建设成本等资金缺口。
因 K1 地块拆迁难度相对较小、且规划建筑面积占比较大,为解决被拆迁户还 建安置之迫切民生需求,同时能够清偿部分债务,经过测算,重整范围和目标 针对 K1、H 和对应控制地块拆迁、临时安置过渡费和还建房、K1 地块商品房 建设交付;城中村改造合同中关于 K3 地块及对应控制地块、产业用房及其对 应地下部分还建等合同权利义务均暂不履行。

重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拆迁阶段,完成拆迁、临时安置过渡费支付,为第二阶段开发建设做好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 K1 地块开发销售和还建房建设交付。

(三)第一阶段(拆迁阶段)工作目标和方案

1、工作目标:完成 K1、H 地块和对应控制地块拆迁;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
办理 K1、H 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完成规划、设计等第二阶段开发建设所需准备工作。

2、资金计划。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或其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与其指定主体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信达合伙企业”)作为共益债借款主体,向甲方提供共益债借款。

(2)《共益债投资协议》签订同时,信达合伙企业、丙方、丁方与【江岸区属国企】签订《债权远期收购协议》,约定江岸区属国企在符合条件时对“信达合伙企业”共益债债权进行收购。

(3)信达合伙企业共益债投资系完成第一阶段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专项用于支付拆迁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过渡费等。

(4)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拆迁备用金 2000 万元;前述 3000 万
元可全部用于支付与拆迁相关的费用;履约保证金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于信达合伙企业/信达资产第一笔共益债进入指定共管账户之日,另行支付 2000 万元备用金。

3、拆迁主体。新湖村民委员会及武汉宏润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次重整期间内,承担拆迁责任,负责委托拆迁代办单位、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强制腾退申请事务办理、办理拆迁货币补偿款及临时安置过渡费支付手续、房屋拆除等与拆迁有关的工作,在区政府领导及区属各职能部门协调下,在《共益债投资协议》约定的计划时间内完成房屋拆除,K1、H 地块达成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但是,甲方及重整投资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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