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1300012 号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3)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1300012 号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长城”)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安礼会审字(2024)第021300058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文化长城2023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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