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400189 证券简称:广文城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经过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拟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拟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拟任人员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任职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2、拟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46
3、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庄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我们认为修订章程相关条款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我们同意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冯太广、徐洪巍、傅晓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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