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粤泰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按照《公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股转系统关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
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 1988 年 3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 1988 年 3
月 2 日发布的《广州市企业股票、债券 管理暂 月 2 日发布的《广州市企业股票、债券 管理暂
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政府东 简称“公司”)。公司经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政府东府(1988)97 号文及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府(1988)97 号文及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穗改字[1988]3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 穗改字[1988]3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广州市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广州市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401011102784。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401011102784。
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1 日按照有关规定,对照
《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
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 9 月 16 日经广州市经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 9 月 16 日经广州市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字[1988]3 号文及 1988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字[1988]3 号文及 1988
年 12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88]穗银 年 12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88]穗银
金字 28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金字 28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9.13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普通股 9.13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992 年 12 月 25 日,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1992 年 12 月 25 日,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穗改股字 [1992]27 号文及 1992 年 12 月 员会穗改股字 [1992]27 号文及 1992 年 12 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穗银金字(1992)292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穗银金字(1992)292
号文批准公司继续发行 20.8625 万股(每股面值 号文批准公司继续发行 20.8625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1993 年 3 月 16 日,根据公 人民币 100 元)。1993 年 3 月 16 日,根据公
司第五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由每股面值人 司第五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由每股面值人民
民币 100 元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向 币 100 元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向境
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30003000 万股,其中定向法人股为 236.81 万股,社会 万股,其中定向法人股为 236.81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众股为2763.1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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