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400192 证券简称:宋都 5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总裁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经理(即公司执行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即公司副总总裁)、副总经理(即公司副总裁)、董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
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牌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 1 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年内不得转让。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份。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结合现行《公司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04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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