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董事会关于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凯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9132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嘉凯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已连续三年发生亏损,亏损金额(归属母公司)分
别为 132,394.93 万元、122,060.66 万元和 70,335.99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26,393.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38,550.83 万元,已呈资不抵债状态。嘉凯城公司出现逾期支付有息负债及欠缴税费等现象及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嘉凯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嘉凯城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嘉凯城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或有事项对于财务报表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 或有事项所述,嘉凯城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在与金融
机构借款逾期未支付本金及利息,金融机构提起诉讼,涉及金额约 14.91 亿元,由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本期嘉凯城公司借款项下部分抵押物通过法拍程序拍卖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该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法拍获取资金用于偿还标的的分配,债权债务双方尚未达成一致。由于与融资及担保相关的或有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及抵押物法拍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事项披露的完整性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亦无法判断违约事项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
3、函证受限
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嘉凯城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设计并执行了函
证程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对嘉凯城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实施有效的函证程序,对于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我们无合适的替代审计程序可以执行,或者执行的替代审计程序仍然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与前述函证受限事项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该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进展状况。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消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公司加速推进可售资产的销售、回款工作,加强销售队伍的工作与考核。
2、对于存量债务,公司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展期方案。
3、加强影院经营管理,扩大公司利润与现金流;优化影城结构,提升我司影城整体盈利水平。
特此说明。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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