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蓝盾退债”债券持有人
委托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的
进展公告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蓝盾退债”2024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蓝盾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中已说明“若本议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对本议案投赞成票且已向专项账户汇入法律费用的债券持有人按上述原则采取相关法律行动。”以及“如本议案未通过,亦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相关
事项的公告》,以及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向各位符合
要求并提交授权材料的债券持有人邮件发送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蓝盾退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法律行动相关费用的函》,对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受托行动”)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受托管理人在足额收到相关法律费用后将根据相关债券持有人的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依法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追偿本金及利息。受托管理人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对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但无法对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结果及债权实现情况进行估计或保证。受托管理人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的行为不应视为受托管理人对法律行动的结果作出了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提请债券持有人在作出授权决定及进行法律费用缴纳前充分考虑法律行动结果不及预期的相关风险。
2、请已完整提交授权委托材料且足额缴纳法律费用的债券持有人注意查看电子邮箱,受托管理人后续将通过债券持有人预留电子邮箱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后续工作安排。
二、进展情况
1、授权及费用缴纳情况
经受托管理人复核,受托管理人共收到 3 名债券持有人完整提交的授权材料,完整提交授权材料的债券持有人总计持有债券数量 1,680 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受托管理人共收到 3 名债券持有人
足额支付的法律费用,总计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
动的债券张数 1,680 张。
2、诉讼提交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受托管理人已代上述三名债券持有人向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诉讼材料,待后续法院审查及受理。
受托管理人正有序推进本次受托行动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进展将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后续公告。
敬请债券持有人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蓝盾退债”债券持有人委托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的进展公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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