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7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400194 证券简称:R 蓝盾 1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 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蓝盾退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1.2022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错报
2022 年 3 月,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宜宾蓝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与 1 家客户签
订并完成了合同金额为 2,338.95 万元的贸易业务。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导致蓝盾退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多计 2,044.14 万元。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将其及全资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 2 家
客户发生的 7 笔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
营业收入多计 1,364.25 万元。另,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显示,公司需对部分营业收入核算方式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 7 笔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上述事
公告编号:2024-048
项导致蓝盾退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408.39 万元。
2.2022 年上半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22 年上半年,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满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 5 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签收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1,165.74 万元。
综上,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574.1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44.63%。
(二)蓝盾退 2022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下半年,蓝盾退全资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 2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产品签收单及结算单等方式,虚构营业收入
273.31 万元,扣除成本 32.13 万元后,虚增利润 241.18 万元。
因公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调减了上半年重大错报导致的虚增营业收
入 3,408.39 万元,因此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1,439.06 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4.66%。
三、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认为,蓝盾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11 号)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柯宗贵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宇航作为蓝盾退时任董事长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伟纯作为蓝盾退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柯明海作为蓝盾退时任财务总监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决定:
(1)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2)对柯宗贵给予警告,并处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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