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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7:29:40 股吧网页版
R蓝盾1: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公开谴责处分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400194 证券简称:R 蓝盾 1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公开谴责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主体

公司

柯宗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罗宇航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陈伟纯 董监高 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

柯明海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蓝盾退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9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内容记载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号)查明的事实,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蓝盾退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2022 年 3 月,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宜宾蓝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与 1 家客户签
订并完成了合同金额为 2338.95 万元的贸易业务。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导致公司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多计 2044.14 万元。2022 年上半年,蓝盾退将
其及全资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2家客户发生的7笔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蓝盾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多计 1364.25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408.39 万元。

(二)2022 年上半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22 年上半年,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满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与 5家客户的业务,通过伪造购销合同、签收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1165.74 万元。
综上,公司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574.1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44.63%。

二、蓝盾退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下半年,蓝盾退全资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 2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产品签收单及结算单等方式,虚构营业收入273.31 万元。

因公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调减了上半年重大错报导致的虚增营业收
入 3408.39 万元,因此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1439.06 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4.6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4-059

“蓝盾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柯宗贵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四川监管局认定的对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4.3.2 条第一项和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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