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400195 证券简称:泰禾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11 个案件受理日期不一):2025 年 6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11 个案件受理日期不一):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
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案件一: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财产;
案件二: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686456403.56 元及相应利息,并负担本案执行费;
案件三:公司收到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收到文书后立即履行,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置查封物;
案件四: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五: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
案件六: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本金 35000 万元、利息(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案件七: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股权交易价款69819433 元、律师费、保全费、延迟履行债务利息,负担受理费、执行费等;
案件八: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合同价款96551724 元、律师费、保全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负担受理费、执行费等;
案件九: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股权交易价款51683592 元、律师费、保全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负担受理费、执行费等;
案件十: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偿还本金 9.57 亿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且申请人有权就案涉抵质押物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十一: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案涉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以拍卖价款37042.52万元归股东吉川(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案件一: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李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
首位被告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
案件二: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常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福州泰禾鸿运置业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位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沈建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
案件三: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负责人:姜雨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福州中维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泰禾中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首位被告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实控人
案件四: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福颐养(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泰禾锦川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泰禾鸿运集团有限公司、北
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首位被告法定代表人:王臻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案件五: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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