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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23:57:20 股吧网页版
突发!董事长被留置,公司及高管领千万元罚单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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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晚,泰禾3(即“泰禾集团”)接连发布公告。一方面,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其森等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一众高管合计被罚1140万元,总处罚金额达1740万元。

  另一方面,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已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2023年8月,泰禾集团(又称“ST泰禾”)因触发“1元退市”,从A股市场摘牌。

  而上述一系列事件使得本就深陷困境的泰禾集团雪上加霜,其未来走向充满不确定性。

违规细节曝光:一批重大诉讼逾期披露

三年年报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证监局查明的事实,泰禾集团的信披违法违规主要集中于两大领域,且涉及金额重大、时间跨度长。

  其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2020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泰禾集团作为原上市公司及“16泰禾02”“16泰禾03”等6只债券的发行人,累计发生23起重大诉讼。

  其中,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的13起诉讼标的额合计96.7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且12起诉讼标的额超5000万元;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的10起诉讼标的额合计61.91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84%,9起诉讼标的额超5000万元。

  按照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等规定,此类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但泰禾集团迟至2023年5月26日仅披露其中1起,其余22起诉讼直至2025年2月6日才陆续披露完毕,信息披露滞后时间最长超4年,严重违反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

  其二,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

  作为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泰禾集团未将上述23起重大诉讼纳入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范围,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多项监管规定,导致连续三年年报信息不完整,未能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风险。

  福建证监局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诉讼文书、公司文件资料、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一众高管按各自权责分别领罚

  本次处罚明确了一众时任高管的责任划分,根据其任职岗位、知悉程度及履职情况,差异化确定处罚金额,体现了“权责一致”的监管原则。

  黄其森,作为公司核心决策人,在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不仅知悉并主导了任职期间重大诉讼的处理进程,还牵头组织编制了2020年、2022年年度报告。

  然而,他未组织公司按规定披露相关重大诉讼,还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严重失职,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为本次处罚中个人罚款金额最高者。这一处罚结果凸显其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中的关键责任。

  葛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在2022年4月至11月代行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责。任职期间,其既对2020年、2022年年报遗漏负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又在代行董事长期间统筹2021年年报编制及诉讼处理工作,对2021年年报遗漏及对应期间诉讼未披露承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获警告并罚款250万元。

  王景岗,时任副总经理,分管法务部期间及2022年3月至11月主持经营工作时,理应知悉重大诉讼情况,却仍签字保证2020年、2022年年报完整,获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黄耀文,时任副总经理,分管法务部期间知悉重大诉讼,且签字保证2020年、2021年年报完整,获警告并罚款120万元。

  此外,邵志荣(时任副总经理、广深区域总裁)、李卫东(时任职工监事、监事长)、刘向民(时任财务总监)、阮仕江(时任监事)等人因知悉或应当知悉重大诉讼,却签字保证对应年度年报真实完整,各获警告并罚款80万元。

董事长黄其森突遭留置

  当晚,泰禾集团还公告,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黄其森继2022年3月16日被带走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后,再次陷入调查风波。

  彼时,泰禾集团称其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企业运营决策,8个月后黄其森回归并继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职务。

  此次被留置,泰禾集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这无疑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不过,公司强调目前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在继续推进。但鉴于黄其森长期在泰禾集团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其被留置后续是否会对公司战略决策、债务重组、项目推进等关键事项产生连锁反应,尚有待进一步观察。

  回顾泰禾集团发展历程,黄其森作为创始人,带领泰禾在房地产市场曾风光无限,以打造高端豪宅项目闻名,通过高杠杆拿地、收并购等激进策略,使公司规模在2017年触及2000亿元的历史高峰。

  但随着市场下行,泰禾集团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项目烂尾、诉讼缠身等问题集中爆发。近年来,公司虽努力推动债务重组、项目复工,但进展缓慢,至今仍面临巨额债务压力。

  根据此前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高达734.90亿元。

  2025年7月3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泰禾集团“17泰禾MTN001”和“17泰禾MTN002”违约。这两只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15亿元和20亿元,均已全部违约。

  8月18日,公司还公告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涉及为2.9亿元信托贷款合同纠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泰禾集团现存超过20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总金额已超过163亿元。

  在这一艰难处境下,黄其森被留置无疑让泰禾集团的未来增添更多阴霾。

流动性压力或加剧

未来前景堪忧

  对于本次行政处罚及董事长被留置事件,泰禾集团称“目前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600万元罚款被强制扣划,将对其经营周转“产生负面影响”。

  财务层面,由于公司正处于“保项目交付”关键阶段,相关财务安排优先保障交付,无法合理估计本次处罚涉及的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同时,泰禾集团董事会在公告中承诺“及时整改”,并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旨在通过后续措施修复信披合规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泰禾集团此次遭遇监管重罚及董事长被留置,再次给房地产行业敲响严肃的法律警钟。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众多企业面临债务违约、项目停滞、法律纠纷增多等困境。在此背景下,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大诉讼、债务风险、经营状况等信息,不仅是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履行的基本责任,更是稳定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关键所在。信披违规不仅可能引发监管处罚,还会加剧企业信任危机,阻碍融资渠道畅通,增加风险化解难度。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仍在艰难化解风险的房地产企业而言,强化合规意识、完善信披制度、明确各层级信披责任已刻不容缓。未来,房地产行业监管将持续从严,企业只有严守信披底线,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赢得生存与发展空间,避免因信披问题陷入更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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