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400196 证券简称:R 紫鑫1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初立民先生家属的通知,获悉初立民先生被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吉24执恢14号)初立民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春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3年3月16日作出(2022)吉24执恢14号执行裁定书,扣押了被执行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柳河县新兴北路与开原大街厂区内的药品与制药原材料,但被执行人将被扣押的财产擅自进行处分,处分所得也没有偿还本案债务。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
公 告 编 号 : 2 0 2 5 - 0 0 2
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初立民拘留15日。
公司将积极配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并对擅自处分扣押财产事项进行核查。
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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