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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0 17:22:20 股吧网页版
阳光城5:关于董事及高管任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0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00199 证券简称:阳光城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管的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2024 年 2 月 20日,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管任免的相关议案》。

任命崔汉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通过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施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为扎实推进公司保交付、保品质目标,董事会推举林腾蛟先生担任首席执行 官,加强一线经营层,以高效敏捷的组织能力应对新常态下房地产形势变化,同时 为专注做好经营决策不再兼任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事履历(如适用)

崔汉强先生,汉族,1989 年生,获会计系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入党,担任班
长、多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曾任高校财务处处长助理,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 理等职务,现任公司集团总裁办高级助理。

施志敏先生,汉族,1980 年出生,公司联合创始人,曾担任福建阳光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园林事业部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以上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公告编号:2024-012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提名崔汉强为公司董事、施志敏为总经理。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免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
2024年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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