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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9:43:21 股吧网页版
海投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第六章 附则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㈠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㈡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㈢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㈣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㈤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㈥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㈠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㈡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㈢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㈣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㈤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㈥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计划财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㈠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㈢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㈣ 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㈤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审计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7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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