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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仪3: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400203 证券简称:华仪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2025)浙03破58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温州中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温州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温州中院认为,公司相关业务专业性较强并具有较高的营运价值,且公司管理团队完整,熟悉自身的财产、业务、债权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亦已制定监管办法,在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期间,对公司印章证照使用、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督。综上,在管理人监督下,公司自行管理财务和营业事务具有可行性,且更有利于维持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高效推进重整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风险提示

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5)浙03破58号之一《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5-044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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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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