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三、审核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030 号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2023年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441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华仪电气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事
项,本公司已对此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度发现,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
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
准确反映各期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具体的差错及会计处理
1、2017 年度至 2022 年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2017 年,华仪电气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诺木洪、
罗家山及渑池二期三个项目的风机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上述事项导致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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