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6 16:32:20 股吧网页版
华仪3: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400203 证券简称:华仪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清法院”)出具的(2025)浙0382破申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李琴对被申请人华仪风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6年1月6日,华仪风能收到乐清法院(2025)浙0382破143号《决定书》及乐清法院发布的《公告》,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担任华仪风能管理人,通知华仪风能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9:00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乐清法院(2025)浙0382破143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12月17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李琴的申请,裁定受理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邀请方式产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担任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公告编号:2026-001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乐清法院发布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5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A幢2301号;邮编:325000;联系人:林剑、陈云;联系电话:13566236745、15868547651)。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9:00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华仪风能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浙 0382 破 143 号;

2、《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