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龙3: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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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柏堡龙公司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00519 号、稽总调查字 200518 号)。因其涉嫌操纵公司股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柏堡龙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皆对此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表示尊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留事项所带来的影响。
三、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
37 号)对当事人共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处以 300 万元罚款,其中对陈娜娜
罚款 150 万元,对杨杰罚款 120 万元,对郑慧罚款 3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措施,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造成影响,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影响已消除。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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