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8:47:24 股吧网页版
柏龙3:2025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0711 号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柏堡龙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1349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柏堡龙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连续亏损,六年累计亏损额达 31.75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3.46 亿元,银行借款存在逾期。
柏堡龙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披露了改善措施,但公司存在的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柏堡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柏堡龙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选取 2023 年-2025 年资产总额平
均数作为基准,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为 34,808.50 万元,按 0.7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261.06 万元。

三、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我们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柏堡龙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2025 年连续亏损,六年累计亏损额达 31.75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3.46 亿元,银行借款存在逾期。柏堡龙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披露了改善措施,但公司存在的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柏堡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柏堡龙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四、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