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82
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20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
诉讼。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上述两起诉讼的应诉通
知书等诉讼材料。后根据民生银行申请,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武汉
中心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
院就武汉公司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武汉公司对一审判决中部分判决不服,向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2023)京民终 1136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7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主要内
容为:(2023)京民终 1136 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民生银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责令公司立即履
公告编号:2024-082
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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