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 2025-023
证券代码: 400205 证券简称: 泛海 3 主办券商: 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 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被告
(二)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 2024 年 5 月 11 日
(三) 诉讼受理日期: 2024 年 5 月 8 日
(四) 受理法院的名称: 北京金融法院
(五) 反诉情况: 无
(六)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主要内
容为:(2024)京民终 1242 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依法立案执行,责令公司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逾
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无
2、 被告
公告编号: 2025-023
名称: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松涛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涛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 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曙辉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
法定代表人: 卢志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 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中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 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健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 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中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9、 被告
名称: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 2025-023
法定代表人: 刘国升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
10、 被告
姓名: 卢志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0 月,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了 27 亿元融资,经展期后该笔融资
到期日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该笔融资担保方式为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
55.3 亿股股权质押、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及房产抵押、武汉中心公司名下武
汉中心大厦在建工程抵押、深圳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抵押、不动产公司、股权公
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
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 3 亿元),民生银行向北京金
融法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 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 3 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和复利;
2. 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
用;
3. 判令民生银行对被告名下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
第 1、 2 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 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第 1、 2
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泛海控股对民生银行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九被告共同负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 诉讼裁判情况
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
公告编号: 2025-023
容为: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民生银行借款本金 3 亿元、利息
5,891,666.66 元、罚息(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为 7,962,500 元,自 2024 年 3
月 30 日起,以本金 3 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5%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实
际付清之日止)、复利(以欠付的利息和罚息之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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