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多份《决定书》,武汉中院决定对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城广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分别指定武汉公司清算组、武汉中心公司清算组、城广公司清
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实现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城广公司资产与产业价值的整合与优化,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称“本次招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武汉公司
武汉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2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为崔松涛,注册资本 387.79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12 层,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等。
(二)武汉中心公司
武汉中心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为龚涛,注册资本 10.05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9 层 912 室,经营范
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
(三)城广公司
城广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为龚涛,注册资本 10 亿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9 层 911 室,经营范围包
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实力雄厚的预重整投资人,利用其在资金、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现有资产及资源,向债务人提供资源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债务及治理结构,最终实现债权人、职工、预重整投资人、债务人及出资人等合作共赢的目的。
三、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称“意向投资人”),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任何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本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就投资风险向债务人及临时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5.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但不限于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且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6.如武汉中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本次招募效力延续至正式的重整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效力延续至公司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本次招募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投资协议的约定及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
规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二)投资人条件
为实现本次招募的目的,报名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其适格分支机构,下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参与预重整的切实意向。
2.历史信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现实或潜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临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意向投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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