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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6 16:56:40 股吧网页版
R鸿达1:关于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公告编号: 2024-075

证券代码:400207 证券简称:R鸿达1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债券代码:404003 债券简称:鸿达退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收到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达茂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内0223破申2号〕及《决定书》〔(2024)内0223破1号〕,根据申请人包头市正信浙银稀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达茂法院裁定受理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新达茂稀土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详情可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召开,现将有关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安排

公司子公司新达茂稀土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于达茂法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公告编号: 2024-075

二、会议议程

1. 合议庭书记员宣读会场记录,核查与会人员情况,达茂法院通报破产案件受理情况和管理人指定情况;

2. 达茂法院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注意事项及管理人职责,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3. 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 管理人报告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发生情况;

5. 管理人说明会议主席职责及产生条件,法院指定并宣布会议主席;

6. 管理人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审查规则、债权异议须知;

7.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关于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和债权人会议表决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

8.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财产管理方案》;

9.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财产变价方案》;

10.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财产分配方案》;

11.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审议《管理人报酬方案》;

12.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三、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提请债权人对《关于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和债权人会议表决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共5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表决期限截止2024年12月10日17:00,公司将持续关注表决情况。

四、《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根据新达茂稀土的资产负债状况,结合债权人、债务人意见,新达茂稀土拟采用整体招募重整投资人与引入共益债相结合的存续式重整模式。即:为了维护

公告编号: 2024-075

新达茂稀土员工稳定、运营正常以保留企业主体资格及稀土冶炼、分离资质而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的同时整体招募投资人。投资人招募类型的选择与结合由破产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投资人招募进度确定。

五、备查文件

(一)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

(二)《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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