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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1 16:03:42 股吧网页版
R鸿达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400207 证券简称:R 鸿达 1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债券代码:404003 债券简称:鸿达退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3 月 2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周奕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

林桂生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姚兵 董监高 董事

林少韩 董监高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董
事会秘书、

殷付中 董监高 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郝海兵 董监高 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刘江飞 董监高 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郑伟彬 董监高 时任监事会主席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募集资金使用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 监字[2025]1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奕丰、林桂生、姚兵、林少韩、殷付中、郝 海兵、刘江飞、郑伟彬: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或公司)、周奕丰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 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 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鸿达兴业涉嫌擅自改变 2019 年募集资金用途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鸿达兴业擅自改变 2019 年募集
资金用途,涉及金额 1,691,280,000 元。其中,2019 年涉及金额为 69,000,000
元,2020 年涉及金额为 1,622,280,000 元。该部分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鸿达兴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鸿达兴业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
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涉嫌存 在虚假记载

(一)鸿达兴业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
润总额,导致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
记载。

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鸿达兴业通过篡改原始财务账套、指使审计
人员虚构审计调整分录和篡改财务报表等方式,调整合并报表及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财务报表数据,虚构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费用等。涉案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3,505,452,250.52 元,虚增
利 润 总 额 合 计 4,077,671,116.96 元 。 其 中 , 2020 年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854,810,460.04 元,虚减营业成本等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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