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9:45:06 股吧网页版
新海宜5: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400209 证券简称:新海宜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2023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171,732,976.0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余额为-656,831,482.2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3,269,489.2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审议,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公告编号:2024-047

润不得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0%的重大投资时;

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