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400211 证券简称:R 星源 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3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80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11.28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488.45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828.7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鹏盛会计师事务
所认为无法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025 年 11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局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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