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9:59:41 股吧网页版
R美盛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400213 证券简称:R 美盛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均同步修订为“股东会”,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表述,并将“监事会”调整为 “审计委员会”。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 第三条: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0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 万股,该等股份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 万股,该等股
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份于 2012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所上市。

2024年6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上市暨摘牌。2024 年 7 月 31 日
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交易。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监、董事会秘书。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集中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