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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9 18:22:01 股吧网页版
世茂3: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世茂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75%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之全资子公司南京旭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旭建”),其中福建世茂投资持有目标公司 50%股权,本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福建世茂投资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

本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 261,853,077.50 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84,278,063.96 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349,137,436.66 元,拟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61,853,077.50 元。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122,578,471,836.70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颜华女士、许世坛先生回避了表决。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名称:南京旭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 98 号海峡城海峡云科技园 02 栋 309 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通路 118 号 3 幢 802 室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环保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室内外装饰
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刘顺才

控股股东:上海冠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南京旭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世
茂建设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南京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注册资本:4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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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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