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400215 证券简称:商业城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本次冻结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
冻结期限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11 月 13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根据中兆投资的《股份冻结告知函》,本次股份冻结是因中兆投资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凤英等人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兆投资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所致。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以上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告编号:2025-051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2,108,124、9.8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000,000、0.93%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000,000、0.93%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股份冻结告知函》;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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