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400217 证券简称:正源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下
称“鸿腾源”)因日常经营需要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
度为人民币 800 万元。2024 年 8 月 16 日,鸿腾源与兴业银行就上述贷款签订了
《借款展期合同》,将前述授信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余额 780 万元展期到 2025 年 8
月 16 日。
经协商一致,鸿腾源拟与兴业银行签署《融资总合同》申请授信额度 770万元用于偿还前述借款,融资总合同期限 36 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拟为该笔融资在总合同期限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鸿腾源 10%股权,公司间接和直接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成都美安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鸿腾源 90%股权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为 924 万元,具体担保期限及额度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鸿腾源向兴业银行申请 77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主债权额为 924 万元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6 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城路一段 1 号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城路一段 1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纤维板生产与销售
法定代表人:吴小兵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子公司鸿腾源因供应商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71,172.73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35,527.7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5,645.03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49.92%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578.85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4,786.79 万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924 万元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保证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7)保证额度有效期及保证期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36 个月。保证期间为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
(1)出质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美安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持有的鸿腾源 10%股权质押担保,成都美安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持有的鸿腾源 90%股权质押担保
(4)质押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924 万元
(5)主合同:质押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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