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即《公司章程》
中的公司经理,下同)职责,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处的,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凡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
经理。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予以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原则上应向总经理本人
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五)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人员;
(六)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即《公司章程》所指副经理)若干名,应当设财务
总监一名。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为: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副总经理的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对分管的工作认真收集资料、 编制具体工作计划、
掌握信息,向总经理提供决策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四)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全面做好财务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使用方案;
(三)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拟订公司应采用的适当会计政策和合理的会计估计;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和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核定期报告的相关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相关规定;
(五)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六)从财务角度协助总经理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审查及方案的制定;
(七)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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