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400221 证券简称:太安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实现可持续经营目标,经公司管理层全盘考量和综合评估,在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转让部分药品上市许可。公司拟将控股孙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以下简称“宏兴制药厂”)持有的“调经白带丸”药品上市许可转让给北京莲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耳堂药业”,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药品上市许可(MAH)转让协议》,交易总价款为 550 万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第四十条(二)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
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本次出售资产账面值为 550 万元,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出售资产账面为12,970 万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6,043,908.56 元、归母净资产额为 45,801,438.61 元,期末资产总额2,864,465,213.53 元。根据单次判断和累计判断,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办理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药品生产地址或生产企业、变更专利权持有人事项等申报审批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莲耳堂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路 1 号院 1 号楼-4 至 24 层 101 内 6 层 610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路 1 号院 1 号楼-4 至 24 层 101 内 6 层 610
注册资本:10,000,0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
饮片代煎服务;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
零售;中草药收购;中草药种植;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中药提取物生产;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杜红岩
控股股东:杜红岩
实际控制人:杜红岩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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