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400222 证券简称:园城 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拟对公司、控
股股东徐诚东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拟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徐诚东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无
公司
徐诚东 其他() 时任控股股东
徐成义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郭常珍 董监高 时任董事、财务总监
牟赛英 董监高 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控股股东徐诚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董事郭常珍,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查明的事实,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时任控股股东徐诚东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公司的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在钢材贸易业务中,对供应商承运、客户自提两种交付方式的部分采购、销售交易按照总额法进行核算,但并未实质上取得货物的控制权,其身份是代理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668.90 万元,营业成本 3,668.9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48%、营业成本的 39.38%;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495.18 万元、营业成本 6,495.18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28.86%,营业成本的 29.73%。
公司将其 2021 年绩效工资及满勤奖 40.13 万元由园城黄金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集团)承担,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少确认职工薪酬 40.13万元,虚增利润 40.13 万元: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派驻被托管企业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套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套峪矿)的 2 名派驻人员发放 2021年工资薪酬,相关薪酬 11.97 万元由小套峪矿发放,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少
确认托管成本 11.97 万元,虚增利润 11.97 万元。前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裁,虚增利润合计 52.1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27%。
综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时任董事长、
总经理徐成义(董事长任期:201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总
经理任期: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采用总额法确
认部分钢材贸易收入,公司员工 2021 年绩效工资及满勤奖由园城集团承担和派驻人员工资薪酬由小套峪矿发放事项进行决策,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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