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1
华源证券
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源证券作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董监高离职带来的治理风险) 是
2 信息披露 其他(信息披露风险) 不适用
3 生产经营 其他(持续经营风险) 不适用
4 其他 其他(股价异常波动、收到行政处罚、 是
主办券商获取信息渠道受限)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董监高离职带来的治理风险
(1)董事人数低于章程规定的人数
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4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换届后公司第十四次董事会共有 5 名董事,低于《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名额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治理缺陷。
(2)董监高离职带来的治理风险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2024 年 11 月 6 日收到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董事牟赛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收到财务负责人、董事潘海华女
士递交的辞职报告。牟赛英女士和潘海华女士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辞职生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选举产生了 5 名董事,牟赛英女士和潘
海华女士离职后,能有效履职的董事人数仅 3 名。《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
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故牟赛英女士和潘海华女士的离职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开会。
依据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当在情形出现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信息披露风险
牟赛英女士、潘海华女士分别作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三会信息、重大交易、诉讼仲裁、担保交易、关联交易、以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前述人员离职对公司信息披露产生重大影响,对主办券商的日常业务沟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生产经营等相关风险
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账面存在金额较大的往来账款、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也存在多个重要子公司和孙公司。公司董事会人员不足,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持续经营风险。上述人员的离职,对日常经营、重要子/孙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重要财产有效管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其他风险
(1)股价异常波动
由于公司目前股份市场价格较低,转让股票“每股价格”即使为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 0.01 元,仍致公司股价达到涨跌幅限制。自公司挂牌以来,公司股价存在连续多个交易日上涨至涨跌幅限制以及连续多个交易日降低至涨跌幅限制。主办券商未获知园城 3 存在其他未公开的重大利空或利好信息,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
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 号。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收入确认、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等,该处罚对公司偿债能力等方面有一定影响。
(3)主办券商获取信息渠道受限风险
自公司挂牌以来,主办券商一直督促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重要沟通人员离职、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存在缺陷、主办券商获知公
司信息的渠道受到极大限制,主办券商无法确知上述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继续积极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时确认获知的重大信息,并督导公司向公众投资者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因上述事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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