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
吴文荣 董监高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执行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5)沪 0114 执 3418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4 月 2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上海雅运科技有
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文荣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对公司影响
公告编号:2025-061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是因为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是否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尚不能确定。
本次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后,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5)沪 0114 执 3418 号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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