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8:17:20 股吧网页版
苏阳光5: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103

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2025
年 3 月 3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破产重整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江苏阳光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股东托管经营、破产重整等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于今日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2025 年 12 月 25 日,
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两项决议事项:

一、管理人《关于提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议事规则的方案》;

二、依照债权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并设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阳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于今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的(2025)苏 0281 破 16 号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 29 日,江阴法院根据阳光集团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阳光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阳光集团重整程序。

公告编号:2025-103

二、本事项对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在新的经营管理层的领导及法院、管理人的支持和监督下,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革新,通过降本增效等多维度举措,平稳推进阳光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维护了现有业务和品牌价值。本事项预计将优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恢复市场信心,提振其经营及销售能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查询结果

2、江阴法院(2025)苏 0281 破 1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年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