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H5003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情况
立信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阳
光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26-028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六)之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所述,2024 年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应收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货款 1,233,362,216.41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153,560,852.76 元,由于无法对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将上述事项作为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应收
阳光服饰货款 1,237,108,124.77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230,870,195.18 元,账
面价值 6,237,929.59 元,期后收回 7,036,003.30 元 ,由于无法对该应收账款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亦无法对相
关事项对2025年度利润表及作为比较信息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或有事项(对外担保情况)所述,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集团”)提供 1 亿元借款担保,由于无法对该担保事项预计可能产生的担保责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将上述事项作为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为阳光集团提供 98,0
00,000.00 元借款担保,已累计计提该对外担保信用损失 98,000,000.00 元。由
于无法对该担保事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能产生的担保责任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我们亦无法对相关事项对 2025 年度利润表及作为比较信息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投资性房地产、(十一)固定资产、(十二)
在建工程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存在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物账面价值合计 398,838,068.76 元,由于无法对该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将上述事项作为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形成保留意
见的基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存在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账
面价值合计 383,502,88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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